江西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第三章 林木品种选育和审定第十七条已废止非主要林木品种的选育和引进实行登记管理。登记的内容包括品种的来源、特征特性、生产试验情况及植物检疫情况等。具体登记办法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