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章 资质管理第十一条有效勘察设计单位合并、分立、改制和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