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引导村民筹资投劳、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建立多主体、多渠道投资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