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供热条例/第六章 供热保障第六十三条已修改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需要停热六小时以上的,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热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同时报告供热管理机构。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