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供热条例/第六章 供热保障第六十一条已修改供热单位应当建立供热服务承诺制度和受理投诉制度,公开供热服务投诉电话,供热期间安排工作人员二十四小时值守。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