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供热条例/第六章 供热保障第五十九条已修改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建立供热设施巡查制度,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其负责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影响正常供热问题的,应当及时消除隐患;发现热用户负责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影响正常供热问题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热用户。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