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修改

供热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负责、保障供热、规范服务、促进节能、保护环境的原则。

本市优先发展集中供热,严格限制并逐步取消分散锅炉供热。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