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或者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老龄工作机构核发的敬老优待证,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一)免费乘坐公共汽车,乘坐长途汽车、火车、飞机优先购票、入站,火车站、汽车站的候车室、机场的候机室应当设置老年人专用座椅;
(二)优先就医,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三)免费进入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展览馆、公共图书馆、文化宫(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四)进入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和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一律实行半价,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
(五)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院校、乡镇、街道社区的体育场馆、设施,应当为老年人开展健身活动免费适时开放、提供方便;
(六)免费使用公共厕所,免费存放自行车。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