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参加大会审议议案、审查报告、选举和表决等活动。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