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第十条已修改地质环境保护工程设施必须与矿山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