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地监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监察工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监察任务配备监察人员,依法行使土地监察职责。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