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地监察条例/第二章 监督检查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所属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土地监察职责,及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对土地管理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遇到干扰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干扰,保障查处工作依法进行。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