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第二十条有效建设项目需要用地的,在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