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第十九条有效禁止毁坏森林、草场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未利用地的开发应当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的前提下,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经依法批准后方可进行。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