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自治机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公民都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并教育他们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自治机关依法保障妇女享有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保护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自治机关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和精神文明成果。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