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干部、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的培养与管理第六十八条有效自治机关在录用工作人员时,对彝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员给予适当照顾。自治县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招收人员时,优先招收少数民族人员,并可从农村少数民族人口中招收一定数量的人员。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