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自治机关依法保护、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障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在自治县投资勘查、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自治县内应当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由自治县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除上缴国家部分外,其余部分由自治县专项用于矿产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