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机关加强土地管理,依法监督自治县境内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规范的土地资本营运机制。自治机关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除上缴国家部分外,其余部分由自治县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