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若干规定第一条有效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