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经营/第四节 旅游景区景点第五十一条已修改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按照价格管理目录实行分级管理。世界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重要游览参观点的门票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市(州)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门票价格,不得高于省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同类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