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七章 社会事业第六十五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师范教育和师资培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素质;鼓励城镇中小学教师到贫困乡村从事教育工作;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逐步改善教师的生活、工作条件。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