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经济建设第五十三条有效自治州内隶属于上级国家机关的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应当尊重自治机关的自治权,遵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接受自治机关的监督。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