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有效鼓励归侨、侨眷开展国外资金、技术、设备、人才等引进工作。对在引进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24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