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二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教师终身从教。省人民政府向从教男三十年、女二十五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持荣誉证书可免费进国家举办的公园、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艺术馆等。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当每月发给一定数额的终身教育荣誉津贴。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