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注销、地名标志的设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