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在指定地点种植或者不按要求隔离试种,或者隔离试种期间擅自分散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纠正。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