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六条有效不按要求处理被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的,由植物检疫机构责令纠正,可并处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