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江水源涵养保护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有效本条例实施细则由省人民政府制定。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根据本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变通规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