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第三章 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第十三条已修改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