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有权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