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章 建设用地第二十八条已废止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采取租赁方式有偿使用:(一)原划拨土地用途为经营性用地的;(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改变土地用途的;(三)企业改制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不实行租赁。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3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