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章 建设用地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定出让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出让经营性用地,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方式。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3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