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市区供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对在供水、节约用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