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市区供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已废止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