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有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使用先进的大气污染处理设施,按照核定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条件排放污染物。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