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 生育调节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29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