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十条已修改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开展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中,应当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科学技术保密制度等有关规定。科学技术服务与保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