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十八条已修改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与军工单位合作或者独立承担武器装备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生产等任务。维护军品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竟争环境。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