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三条已修改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促进科学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四川。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