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鼓励和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