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技术合同管理第十七条已废止从事技术贸易活动必须依法订立技术合同。通过中介方成交的,应当订立中介合同。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确需变更或者解除的,应当依法办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