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修改

测绘资质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测绘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测绘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上一年度测绘资质年度报告。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将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向社会公示,并提供查询。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