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管理第十六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和公共场地借助护栏、电杆悬挂物品。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