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县实行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地方法规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