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教育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第三十条有效明知校舍或者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