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林地林木管理条例第六条已废止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林地、林木管理工作。区、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林地、林木管理工作。计划、规划、土地、农业、水利、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林地、林木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