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林地林木管理条例/第三章 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占用、征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其标准按照省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