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林地林木管理条例/第三章 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第十五条已废止市、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植树造林规划,实行植树造林目标管理,限期绿化宜林荒山、荒地。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