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听证办法第六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举行听证会,由主任会议决定。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举行听证会,由专门委员会全体会议提出,报常务委员会相关领导同意。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举行听证会,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出,报主任会议同意。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