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听证办法第十条有效听证会设主持人一名,由听证机构负责人担任;联合举行听证会的,主持人由各听证机构协商确定。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